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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学院2014年社团联合会章程

时间:2014年06月17日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河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的发展,使社团联合会发挥应有作用,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河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是由河北科技学院正式学生社团在平等的基础上组成的联合体,在院党委领导下接受院团委的指导。其宗旨为:引导学生社团、服务学生社团、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保定科技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是引导全校社团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联合组织,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丰富社团活动,繁荣校园文化,积极配合院团委对社团进行管理,协调、研究和决定全院性学生社团活动的重要问题,具体是:

1.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强、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院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际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

2.联合、协调、管理和服务学院各类各级学生社团,以活动为平台,促进其整体水平的提高;

3.社团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全校所有合法社团正当、合法的意志与利益,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和社团之间、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会员和社团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4.负责巩固、监督、评议社团及社团活动;

5.开展总结、调研工作,从理论、实践上不断探讨社团的发展;

6.协助院团委开展其他社团工作,组织重大学生社团活动及部分院级活动。

7.收集、了解兄弟院校学生社团活动的信息,交流经验,不断开辟学生社团工作的新领域;

第四条: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社团一律平等,社团联合会不干涉学生社团内部事务,不对任何学生社团的内部部门做出命令和决议(社团管理办法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各学生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河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     会员社团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经社团联合会通过,院团委批准成立的社团,自然成为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的条款。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的社团,是指河北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通过后,院团委批准成立的,由河北科技学院在籍的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依托,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的会员社团享有以下权利:(社团只能为社联提出建设性意见)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于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嘉奖;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本联合会给予维护;

5.获得学院有关部门和社团联合会的帮助、支持;

6.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

7.享有本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的会员社团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参加社团联合会全体会员会议;

3.维护社团联合会团结、稳定。

4.服从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5.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6.维护社团联合会的荣誉和利益,维护社团联合会的团结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帮互助。

7.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

8.有权推荐本社团优秀成员担任社团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及本会学生干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十条:河北科技学院学院社团代表大会是本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河北科技学院社团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本联合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社团代表大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委员的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社团代表大会应当有五分之四(不含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二条: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三条:河北科技学院社团代表大会代表按会员社团注册会员数比例分配至各会员社团,由各会员社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社团代表大会的任务:

1.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本章程以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2.听取、审议和通过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4.选举产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5.讨论、决定应当由社团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社团代表大会委员会是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由社团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社团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委员由社团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职责:

1.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社团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2.召开社团代表大会;

3.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及社团联合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第十八条:本联合会是社团代表大会和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社团联合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社团联合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具体主持日常工作,其下设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面向全校同学公开招聘或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第十九条:本联合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十条:本联合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1.在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2.召集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会议;

3.根据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以社团联合会名义举办的活动;

4.批准社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5.处理社团联合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召集全体会员会议;

6.收集各会员社团的活动信息,促进会员社团间的协作和交流;

7.协助院团委开展其他学生社团工作;

8.其他应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

1.社团联合会根据需要设立:主席团、办公室、督查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财务部;

2.各职能部门是社团联合会日常办事机构,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具体学生社团事务,为各学生社团服务。

第二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

 

 第四章 学生干部

第二十三条:本会学生干部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介绍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本会学生干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勇于开拓创新;

2.热爱社团工作,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5.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老师和广大同学的批评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会学生干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得或予以免职。为了规范社团宣传,树立社团形象,特制订此制度作为规范,望各社团严格遵守执行。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各社团宣传部成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所做宣传必须对社 团负责,树立社团形象。

   第二条:召开宣传部会议时,要求各社团宣传部长按时到会,如有事不能到会者,必须由副部长代替。

   第三条:对于平时工作比较认真者,年末可申请先进个人。

   第四条:各社团有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借用宣传板的权利。见“宣传板管理办法”。

   第五条:各社团海报质量必须保证,张贴必须规范。见“社团海报张贴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社团年末评优宣传部分占总评分的30%。见“社团宣传评分标准”。     

   第七条:各社团要充分利用校网站,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和本协会网站。

附一:宣传板管理办法:

一、社团宣传板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二、社团借用宣传板时,应向宣传板负责人提出申请。在得到负责人的允许之后,先经值班人员登记,方可借走。

三、每个社团最多可同时借1块板。

四、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每块宣传板的损坏程度、状况作出登记,并且在每一次归还时,社联工作人员将检查宣传板状况,如发现有之前未登记的损坏,将按其损坏程度处理,并记入社团借板的历史纪录。具体如下:

1.宣传板表面无明显损坏,有其他轻微损坏,可修复的,需由所借社团负责修复,修复期算入借用期内。

2.宣传板表面不得由明显损坏已影响其美观度,对以后的使用不有大碍。。

3.宣传板表面破裂,无论是否对以后的使用有所影响,需做出相应的赔偿。

4.宣传板受损程度大,或丢失面积大,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或已不能再使用,则该社团需按所损坏的宣传板的时价赔偿。

5.如宣传板丢失,所借社团应及时向宣传板负责人反应。

六、社联将对社团积分及借用的历史纪录作为借板参考,在多个社团同时提出借板申请,但宣传板数量不足时,则社联将按其社团积分与历史纪录作为参考,分配宣传板的借用。

七、如社团因活动需要,需要较长时间(一般不超过20天)借用宣传板,需向宣传板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准确的借用时间,如得到允许,到期后不能续借。宣传板负责人将根据社团的积分与历史纪录作为参考,在不影响社团活动进行的时间内及时作出答复。

附二:社团海报张贴管理办法

一.各社团的海报须盖有河北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章方可张贴。盖章流程如下:在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河北科技学院公告栏、条幅悬挂申请审批表”,填好后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确认,再将海报及申请表拿到校党委宣传部签字、盖章。

二.海报内容要积极、健康。海报版式必须工整、美观,并在署名中协会的名称前冠上“学生社团联合会”字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海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拒绝给予申请表。

三.对于无章的海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有权撕下,并对无章海报的社团扣分。

四.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要对所给出的申请表负责。

五.各社团不得相互覆盖未到期的海报,被覆盖者有权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诉并撕下其海报。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河北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

 

 

一、河北科技学院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

     为加强篮球比分直播学生社团管理,更好地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活动的完善与发展,从而促进篮球比分直播学生社团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素质,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以下社团活动管理条例:  

     1. 社团活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领取社团活动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三天将所填写表格提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收到社团提交文件后,对所申请的活动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给予批准。(申请文件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应及时给予回复。) 

     3. 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以下方面对活动进行审核:

    (1)活动是否合法社团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对超出上述范围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批准;

    (2)活动是否符合主办社团的宗旨和章程社团应严格遵照本社团的宗旨和章程来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否则,学生社团联合会不予批准;

    (3)活动是否有必要开展社团举办活动应从全局出发,明确活动目的,遵循必要性原则,尽量避免与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在同一时间重复开展类似活动,避免人力和财力上的不必要的浪费;

    (4)活动是否有可能开展社团开展活动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自身 以及外部条件,对活动条件不成熟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批准或待时机成熟时再予以批准;

    (5)活动是否涉外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学生社团应在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需涉及校外单位或个人(含外籍人员),社团应慎重考虑,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后,社团再上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6)活动是否具有盈利性社团处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可开展正当活动积极筹备活动经费,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社团或个人牟取暴利; 

    (7)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社团本着“必要、节约、正当、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经费, 经费预算必须合理、详细。否则, 校团委将不予批准或要求活动主办社团做必要的调整后方可批准;

    (8)活动时间是否合适社团活动应在会员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开展, 不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也不可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大型活动相冲突,否则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批准;

    4.  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活动,如有以下情况或社联会认为该活动仍需校团委审批,则活动申请表上应有校团委的签字盖章,才予以批准开展。

    5.  活动主办社团在履行上述手续后,方可正式开展。

    6.  凡没有申请和取得批准而擅自开展的活动,在年终评比时视为无效活动,并予以扣分处理。如开展的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适当处理。

    7.  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各社团配合时,各社团应以大局为重,全力支持,此类活动可以按照活动组委会要求进行。

    8.  学生社团联合会给社团充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9.  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10. 对以上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咨询。

    11. 本制度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12. 社团的海报、张贴物的管理按照《河北科技学院社团宣传管理制度》的有关条例执行。

    13. 社团活动之前填写的活动申请表,待活动结束后,都要写一份活动新闻稿以及活动总结,交予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络部,以便出刊、网站采纳。

    14.  新注册成立的社团错过了新学年开始的统一招新活动需自主招收新会员的,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15. 以下行为属于社团违纪行为:

      (1)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2)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3)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

      (4)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者;

      (5)违反本规定开展活动者;

      (6)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7)注册一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者;

      (8)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

      (9)非法侵占协会公共财产者;

     (10)其它违纪违法行为。

16. 对违纪社团处理:

      对违纪社团,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审批,追咎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通知所在院系,情节严重者,根据《河北科技学院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对社团可责令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经整顿后,需要重新注册。对于责令解散的社团必须把会员费返还会员,尽可能地对会员做最大程度上的弥补。 

      社团违纪时,视情况由校团委报请学校追究其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连带责任。

  (注:本制度解释权归校社团联合会)

二、河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社团财务的管理,保障会员的利益,特制订此制度作为规范,希望各社团予以配合、积极遵守,携手共同做好财务工作。

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  从2009年9月1日起,各社团财务部于每年招收新会员后必须将所招收会员费的85%存卡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暂存保管(5%供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常办公使用,80%用于各社团开展活动)。为了保证招收新会员时的费用支出,其社团活动经费的15%在九月下旬方可启用。

第二条  各社团认真管理好财务和账目,会员费必须使用在为会员服务和社团活动上,严禁用会费吃喝和表彰理事。对于使用会费吃喝的,若经举报并查明属实,该社团主席和财务部必须向会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作出书面解释。

第三条  各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情况,须在当月内以财务表形式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负责人并报账,逾期不再受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任何一项财务活动同样需做好财务表,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主管老师审核同意方可有效。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每月对外公布各社团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状况。

附件一:社团财务表填写要求:

    1.注明社团名称、页数;

    2.“期末余额”栏填写上页余额,新学期第一次使用财务表时,填写前一学期余额;

    3.“时间”栏填写发票或收据日期;

    4.“使用事由”栏填写活动名称,“物品名称”栏填写举办活动次数和所购物品名称,两者不能混写;

    5.“支出金额”栏填写金额应与发票或收据的金额一致;

    6.“发票号”栏填写的发票号应与真实发票号对应,若是收据应按顺序编好号;

    7.最后一行“经手人”处必须由各社团财务部填表人签字;

    8.要认真仔细填写财务表,不允许涂改,不得使用省略号。

附件二:发票、收据要求:

    1.10元以下的物品凭正规收据,10元以上(包括10元)的物品凭正规发票报账;

    2.所有收据和发票,须有收款单位以及日期方为有效;

    3.为了明确账目,须由主席、经手人在收据和发票的背面用黑色笔签字。

(注:本制度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三、河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分工

     主席:

    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全校社团。组织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全校社团整体建设规划;审批及组织社团大型活动;主持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全校社长工作会议;审批成立新社团,解散社团。主持全校社团换届工作;任免各社团负责人。任命重点社团建设小组领导成员。

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开展社社团联合会社团工作,主管社联内部部门的制度的整合与制定,参与主席团会议及社联内部的重大决策。协助主席主持全校社团换届工作;任免各社团负责人。任命重点社团建设小组领导成员。

      副主席:

     1.主管社团制度化建设,社团纪律工作,社团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社团各类规章制度;负责社团制度的推行。负责监督各社团负责人的工作。主持召开全校社团财务工作会议;审批社团大型活动预算。

     2.主管社团精品化建设,社团外联工作,社团宣传工作。负责重点社团建设;负责组建重点社团建设小组;负责社团对外联系;负责筹集社团活动经费。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整体形象宣传,负责组织各社团大型活动、特色活动的宣传。

     办公室:负责发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公告、通知;管理发放社团文件;管理保存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件档案;负责社团会议记录、会议签到;撰写社团大事记;

     督察部:负责社团物品的统一采购;社团物品的登记与管理;管理社团会议室;

     组织部: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及社团社长的招聘、考核、评优,建立并保存相关的人力资源档案。社团注册;社团会员证的发放;社团会员权益反馈工作;

     财务部:负责社团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社团一般活动预算的审批;社团各类活动经费的报销;社团财务情况的审查;制定社团各类财务制度;社团财务的对外公开;其他有关社团财务方面的建设;

     宣传部: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活动的宣传;各类社团刊物的出版;向相关媒体提供社团活动相关稿件;社团活动室、宣传物品的借用;

     外联部: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联系工作,做好社团联合会与商家的关系,筹集社团活动资金;

     社团部:负责从各社团中采集、筛选节目,培养礼仪、主持、等方面专业人才。

四、河北科技学院社团会员证件的相关说明

    1.河北科技学院各学生社团会员证件(以下简称会员证)由河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认证。 

    2.会员证作为会员身份的重要证明,是会员享受会员利益的唯一凭证,应由会员个人妥善保管。 

    3.会员应该详细填写会员证上所列项目,并粘贴本人照片。

    4.每学年初,由各协会根据招新情况,在完成招新活动的一个星期内(或按照社团联会的具体通知时间)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提交已经贴好相片的会员证,进行盖章登记。 

    5.各协会应在招新活动结束后两周内给新会员发放手续完整的会员证。 

    6.会员证的补办登记: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二周,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进行一次证件补办,由于各种原因缺失证件的会员,可在规定时间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补办。 

    7.会员证上必须包含学校名称、会员所在社团名称、姓名、学号和会员编号等项目。

    8.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会员证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给予盖章登记。

  (注:本说明最终解释权社团联合会)

五、河北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与各协会负责人之间的关系

      学生社团联合会本着对校团委、广大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全校各学生社团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引导,为处理好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与各协会负责人之间的关系,为我们学生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特做以下说明: 

    1 .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学校各社团建设的总体规划,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同时负责对各协会会长的考核、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在征询协会会员意见的前提下,有权对各协会会长进行任免。 

    2 . 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所负责社团工作进行及时的指导、监督,各中心负责人有权了解所负责社团的活动进展情况,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进行汇报。 

    3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全校社团财务工作进行及时监督,指导,部长、副部长有权对各社团财务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进行汇报。一切有关财务方面的问题,以财务部说明为准。 

    4. 各协会会长应以对会员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协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并与学生社团联合会保持密切联系。 

    5 .各协会会长应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给予支持和配合。 

    6 .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与本协会意见产生冲突时,各协会会长应以大局为重,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沟通。 

    7 .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各协会会长应以社团长远建设为重,协同合作,不得产生任何针对个人的抵触情绪。

  (注: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